長沙灣藥房售含有毒甲醇消毒酒精 海關拘48歲藥房男董事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0/10/12 19:15

最後更新: 2020/10/12 19:1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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圖示涉事消毒酒精。(海關提供)

海關今日(12日)搜查長沙灣一間藥房,檢獲3樽懷疑附有虛假成分說明並含有毒甲醇成分的消毒酒精,並拘捕該藥房一名48歲男董事。海關呼籲市民馬上停用該款消毒酒精,商戶如有出售,亦應立即下架。

海關早前於涉事藥房試購一款標示含有95%乙醇並以透明膠樽作銷售的消毒酒精,零售價每樽90元,化驗後發現該款消毒酒精含有高達90%的甲醇,乙醇含量則只有少於2.7%,與產品說明不符,而且含有毒甲醇成分,涉嫌違反《商品說明條例》及《消費品安全條例》。

圖示涉事消毒酒精。(海關提供)

除搜查涉案藥房外,海關人員亦同時巡查全港各區共290個零售點,暫未有發現該款消毒酒精出售。海關將會就所檢獲的消毒酒精產品再作進一步化驗,以確定安全性。案件仍在調查中。

海關提醒市民,於購買消毒酒精時應注意以下事項:​

  • 留意包裝上的資料說明,包括生產日期及有效日期
  • 避免選擇來歷不明及資料不詳的消毒酒精
  • 光顧信譽良好的商戶及有信譽品牌的消毒酒精

海關指,由今年1月27日開始,截止今日為止,已於全港各區零售點巡查超過3.8萬間次,行動將繼續進行。

根據《商品說明條例》,任何人在營商或業務過程中供應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,或管有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作出售用途,即屬違法,一經定罪,最高可被判罰款50十萬元及監禁5年。

根據《消費品安全條例》,任何人如進口、製造或供應未能符合一般安全規定的消費品,即屬違法。違例者首次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萬元及監禁1年,而其後各次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萬元及監禁2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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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陳曉瑩